当前位置:图书馆  >>  图书馆指南  >>  浏览文章

数字资源学习中心规则

更新时间:2020年09月16日       访问:0       编辑:不详

    (一)数字资源学习中心主要为学院师生提供上网浏览、电子出版物的浏览、观看VCD、文献检索等服务。
    (二)数字资源学习中心开放时间为每天8:30至22:00。
    (三)数字资源学习中心内的电脑显示屏为液晶显示屏,严禁用手、坚硬物体或其他物体触摸其屏幕,损坏设备者,须照价赔偿。
    (四)读者凭本人一卡通进入数字资源学习中心,请先出示一卡通进行验证,听从管理员的安排。一人一机,不得多人共用一台计算机,未经验证的读者请勿入室。
    (五)读者应按顺序开机。读者第一次登录系统时必须先为自己的帐号设置密码,以免他人盗用。不得将本人的帐户转借他人使用,否则造成机器损坏等不良后果由当前帐户所有人负责。
    (六)读者离机前必须将系统注销。如未注销结算而离开,系统会继续计时计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读者自行负责。
    (七)当本室机位已满,实行轮流上机制度,届时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八)下载网络资源,进行软盘、U盘等存储介质操作,请自行查杀病毒,特殊需求须经本室管理人员同意。
    (九)如需安装软件,须经本室管理人员同意。
    (十)读者上机时请首先检查耳机、键盘、鼠标等配件情况,如有坏件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否则将由上机人负责赔偿;在使用中不慎损坏有关配件,应主动承担赔偿责任,或在24小时内购买相同品牌型号配件赔偿。当机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说明,以便及时处理。
    (十一)严禁随意修改本室计算机设置;严禁使用任何手段妨碍计费系统正常收费。
    (十二)读者必须严格遵守网络管理和安全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国家机密,严禁浏览、上传或下载网上不健康、有损国家安全的内容;严禁传播有损国家安全的、不健康的言论。
    (十三)进入本室内不得高声喧哗,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和杂物,违者罚款。
    (十四)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果操作遇到困难,请向管理人员咨询,不得自行其是,以免造成设备或系统损坏;使用中如发生设备故障,请立即通知管理人员,避免造成更大损坏。
    (十五)读者若对图书馆服务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向有关人员反映。

 

Copyright 2023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 图书馆  All rights reserved

昆明校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   安宁校区:安宁市职教园区麒麟路17号   滇ICP备0500708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