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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入馆须知

更新时间:2020年09月16日       访问:0       编辑:不详

    图书馆是传播人类科学文化知识的场所,是学校的文献信息管理和服务中心,为全校的教学、科研、实习实训等工作提供信息服务,也是学生的第二课堂和重要的素质教育基地。维护图书文献的完整,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是每一位读者应尽的义务。
   (一)图书馆属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区内任何地方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严禁任何可能危及图书、设备、公共安全的行为;严禁破坏消防设施。 
   (二)读者持一卡通入馆,随身携带的包及其他与借阅无关的物品应放入存包柜。请勿将借阅证(一卡通)借给他人使用;实习教师凭所在系(部)证明,可进入报刊室、书库查阅文献资料,但不能借阅。
   (三)读者进馆须衣着整齐,言行文明,穿拖鞋、暴露装者谢绝入内。 
   (四)读者应爱护馆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写画涂鸦,损坏公物按照相关规定赔偿。
   (五)图书馆是重要的学习场所,为保持清洁卫生,禁止携带各种食品进入图书馆、乱丢纸屑、大声喧哗。读者应自觉营造图书馆文明的阅览环境。 
   (六)经过出口通道时,如遇检测器报警,应主动配合值班工作人员的指导和检查。
   (七)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发生违章、违纪情况时要自觉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并接受按规定章程的处理,做一个文明读者。
   (八)读者对图书馆服务工作若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图书馆领导或相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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